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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官网登录:国家卫健委: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 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4-05-18 12:07:36 来源:天博官方网站app下载 作者:天博官网登录

  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制定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开展创建指导和评估验收使用。各地可据此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操作手册或指南,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对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通过电话访问、入户排查、上门维修等方式,对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入户排查,对老化或损坏的及时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社区有应对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有进行防火和紧急救援的人员队伍和应急工作网络,配备防火和紧急救援设施设备,如微型消防站、应急救援亭、灭火器、紧急呼叫器、监控视频、急救箱等。

  有应急预案,得1分;有应急工作网络,得1分;配备防火和紧急救援设施设备,得1分;均没有,不得分。

  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等方式,对社区老年人家庭实施住房适老化改造,对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维修,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

  老年人家庭住房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得3分;部分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和维修,得1.5分;未改造,不得分。

  坡道、楼梯、扶手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得3分;部分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或建设,得1.5分;未进行改造或建设,不得分。

  社区七层及以上住宅电梯设置率=社区内设置电梯的七层及以上住宅数量/社区内七层及以上住宅总数量×100%

  社区步行道路路面平整,无非法占用步行道路停放车辆、店外经营、堆放物品等现象,老年人通行顺畅、无障碍。

  在老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居住区公共空间、社区花园、社区公园、广场、亭、廊等活动场地)附近设置公共厕所或附近有可供老年人使用的厕所。

  每1个老年人享受签约服务,得0.3分;近一年,10个老年人都享受过签约服务,得3分;10个均未享受签约服务,不得分。

  所在社区或邻近的医疗卫生机构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提供康复服务,得1分;提供护理服务,得1分;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得0.5分;均未开展,不得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指导、短信微信等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涉及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以及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

  社区所在镇或街道有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或通过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社区内或就近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备或线上提供老年用品,如手杖、轮椅/助行器、防走失手环/胸卡等,并向老年人提供租赁、借用等服务。

  社区通过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社会组织、志愿者、物业等社会力量,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所需的照护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得2分;社会力量提供照护服务,得2分;没有提供服务,不得分。

  对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有定期探访制度并执行。

  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通过其他渠道,为老年人提供聊天、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通过宣传栏、讲座、APP、微信公众号、老年教育学习点等,开展老年人安全知识讲座、老年人防诈骗知识与技巧宣传教育、积极老年观教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普法宣传教育、老年人教育学习活动(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

  查阅资料:老年人安全培训、防诈骗宣传教育、积极老年观教育、普法宣传教育、教育学习活动等相关资料。

  通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或法律顾问等渠道,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及相关事务。

  组织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如“银龄行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社会援助、社会治安、慈善活动等,老有所为。

  社区建立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实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立老年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社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包括室内和室外(如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棋牌室、活动广场、文化角等),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社区组织或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宣传报道获奖家庭、践行积极老龄观的先进人物事迹(如“活力老人”等)、“敬老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组织社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监护人、护工、雇工、志愿者等参与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以及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应急救护等。

  社区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的活动,如亲子活动、小手拉大手、趣味运动会等,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

  社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如APP、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养老信息平台等,有效对接为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

  社区通过多种渠道,为老年人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提供培训和帮助。

  所在街道、县区或其他相关部门有经费支持,得2分;社区有经费支持,得1分;均没有经费支持,不得分。

  社区宣传倡导老年友好型社区理念,统筹协调安排创建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有创建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围绕居住环境、出行设施、社区服务、社会参与、孝亲敬老、科技助老、管理保障及相关重点领域,在制度、体制、运行机制、管理、策略、措施、方法、技术等方面有突破、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与效果,扩大受益老年人的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总结或案例等证明材料。

  对独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通过电话访问、入户排查、上门维修等方式,对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入户排查,对老化或损坏的及时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实施村民(住宅)户厕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卫生厕所是指,村民(住宅)户厕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按规定清出。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

  主要道路设置照明设施,得1分;活动场地设置照明设施,得1分;住宅建筑出入口设置照明设施,得1分;均未设置,不得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含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基本药物提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5种服务。

  每1个享受签约服务,得0.4分;近一年,10个都享受过签约服务,得4分;10个都未享受签约服务,不得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指导、短信微信等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涉及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以及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

  对独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有定期探访制度并执行。

  建立邻里互助场所,如互助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开展为老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栏、讲座、APP、微信公众号、老年教育学习点等,开展老年人安全知识讲座、老年人防诈骗知识与技巧宣传教育、积极老年观教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和老年人教育学习活动。

  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室或法律顾问等渠道,向村里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及相关事务。

  村里拓展销售渠道(如搭建电商平台、联系收购方购买农副产品、利用合作社促进销售等),帮助老年人销售农副产品。

  村里帮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公益性岗位(如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或联系用工机会。

  村里建立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实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老年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村里有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包括室内和室外(如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棋牌室、活动广场、文化角等),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村规民约,强化家庭在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

  村里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家庭教育活动,宣传报道“敬老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利用信息化手段,如APP、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养老信息平台等,有效对接为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

  所在乡镇/街道、县/区或其他相关部门有经费支持,得2分;村有经费支持,得1分;均没有经费支持,不得分。

  村里宣传倡导老年友好型社区理念,统筹协调安排创建工作,纳入村重点工作,有创建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围绕居住环境、出行设施、社区服务、社会参与、孝亲敬老、科技助老、管理保障及相关重点领域,在制度、体制、运行机制、管理、策略、措施、方法、技术等方面有突破、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与效果,扩大受益老年人的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总结或案例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