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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官网登录:设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18 01:09:09 来源:天博官方网站app下载 作者:天博官网登录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一定要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真实的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区域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

  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开业执照,做监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一定要活得开业执照方得开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应严格按批准的地点、诊疗科目及经营事物的规模执业,变更地点、诊疗科目、经营事物的规模和诊所名称,应报发照机关批准。到外省、市、县开业者,必须到所到地区卫生行政主任部门申请办理开业执照。

  (1)获得高等医学院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任部门审核合格者。

  (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任部门审核合格者。

  (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任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任部门审核合格者。

  根据《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现未在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工作者,可申请从事个体行医:

  (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做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

  中医士(含各民族医医士)只能在农村张、村所在地开业,在城镇只能随个体开业中医师以上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从业。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只能在当地县(区)范围内开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